9月19日上午9时,笋岗派出所康所长、笋岗街道办物业科钟科长和湖景社区工作站的林书记一行为宝安广场管理处送来罗湖区综治办、罗湖区公安分局、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以及城市管理局共同颁发的物业管理"优秀单位"的牌匾。这是继2018年9月份洪湖花园管理处获得物业管理"优秀单位"之后再次获得物业管理“优秀单位”的牌匾。这份荣誉是对深圳宝安广场项目全体人员辛勤工作的认同和肯定。
![深圳宝安广场管理处获得物业管理“优秀单位”荣誉 深圳宝安广场管理处获得物业管理“优秀单位”荣誉]()
公司肖总和宝安广场业主委员会委员获悉前来一起见证并参与座谈。在授牌仪式之前的座谈中,在坐的各位领导先后感谢宝安广场管理处全体人员在2019年物业管理工作中的倾情付出,主管领导亲力亲为,基层员工各负其责忠于职守。为业主和客户提供真诚服务,为社区和谐安宁所作出的贡献,管理处冯主任代表全体人员感谢各级领导对我处工作的认可。沉甸甸的牌匾也是对我们工作的认同以及对今后工作的鞭策,管理处将一如既往的为业主和客户创造一个更加优美、舒适、安全、文明的居住和办公环境,不断提高我们的物业服务水平,让业主和客户有更多的舒适感和安全感。
![深圳宝安广场管理处获得物业管理“优秀单位”荣誉 深圳宝安广场管理处获得物业管理“优秀单位”荣誉]()